湖北消委承認315網站向企業收會費
發布時間:2009-03-30 點擊次數:
根據湖北省消委會的說法,這個網站是他們交給他人來經營管理的,是自籌自支的性質。湖北省消委只對網站進行業務指導,兩個單位沒有經濟往來。如果是這樣的話,為什么網站收費吸納會員的行為,要通過省消委會的紅頭文件來通知呢?
對此,這位負責人沒有正面回答,只是表示,文件上面寫得很清楚,我們也不解釋,大家自己去評論。
記者了解到,在湖北,對于消委收費的質疑并不是第一次出現,在湖北省工商訴求信息處理系統當中發現去年8月27日的一條記錄,是有人反映襄樊市消費者委員會,借評選湖北省消費者滿意單位之機,向各個參加評選的單位收取幾千到上萬元的費用,不知道有什么依據,請省工商局的領導過問一下,最好有個評選收費的公示標準。 這條投訴的處理結果顯示,收費是根據《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章程》第二十四條:經費來源的第二款“接受社會捐贈和贊助”的規定,接受企業贊助一定數額的資金。收取贊助費是建立在企業自愿基礎上依照省消委章程進行的。沒有發現亂收費情況。 所以這樣看來,確實是有收錢,但是收錢是不是合乎規定,是不是有權錢交易、權力尋租的問題,消委和工商方面也做了自己的解釋。另外,針對這件事網民也在發表看法,在日前進行的一次網絡調查中,共收到2000多票,其中82%的投票者認為,湖北消委“可能管理確實有問題”,而問到“如果你是企業,你會加入會員嗎?”有一半的投票者選了“沒辦法,還不是得加。”中廣
▲新聞鏈接
媒體證據與消委證據 會費不同
上海媒體日前報道,有企業質疑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3·15網站向企業收取“誠信單位”會費,并許諾說繳費入會企業的不良投訴信息,在湖北3·15網站首頁消費者投訴欄當中會被屏蔽。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則表示,這篇報道不實,相關企業提供的是假冒文件。
在湖北省消委和上海媒體那里看到的題為“關于邀請誠信單位加入‘15網站’會員的函”,除了聯系電話和傳真不同,內容完全一致,報料企業向上海媒體提供的版本是“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3·15網站(2009年)合作單位執行方案”,其中會員費分每年8000元和每年20000元兩種,都可以在湖北3·15 網站首頁的消費者投訴欄當中,屏蔽消費者對入會企事業單位的不良投訴信息。湖北省消委提供的是《3·15網站“誠信單位”入會協議》,其中也有會員費內容,要求匯到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3·15網站的賬戶上,只是沒有注明會費是多少。中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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