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名男子傳播淫穢小說及色情圖片遭訴(圖)
發布時間:2011-11-15 點擊次數:
5人被取保候審,宣判前他們自行來到法庭,未穿號服 攝/記者 曹博遠
因在色情網站上傳播多部淫穢小說及色情圖片,點擊數均超萬次,5名男子被訴傳播淫穢物品罪。今天上午,朝陽法院進行了集中宣判,5人分別被判處拘役3至4個月,緩刑3至4個月。
朝陽法院調研發現,2009年至2011年審理的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物品犯罪案件呈現犯罪主體“年齡低,學歷高”、犯罪手段不斷翻新、被告人不以牟利為目的等特點。
今日宣判
被告人中最大的39歲
姚某等5人因都已被取保候審,今天上午宣判前他們自行來到法庭。他們中最大的田某,今年39歲,是通州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的一名職工;而其中最小的韓某只有27歲。1979年生人的陳某更是研究生文化。
據悉,5人中的4人都是在一個名叫“激情世紀”的網站上傳播淫穢小說及圖片的。此前正是由于該網站被查處,幾人的罪行才浮出水面。而“激情世紀”網站相關經營者也因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司法機關逮捕,該案目前正在審查起訴階段。
據朝陽法院刑二庭法官劉礪兵介紹,這些人傳播淫穢物品都不是以牟利為目的,主要出于內心空虛,想在論壇上獲得高點擊量,滿足自己的自豪感,但由于5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犯罪,因此法院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對他們進行宣判。
檢方指控
5名被告人犯罪情節
被告人田某 大學文化。2010年8月至9月,他在辦公室內,利用個人筆記本電腦,在“激情世紀”網站上傳多部淫穢文章,累計被點擊瀏覽3萬余次。
被告人吳某 高中文化。于2011年10月,在住所通過“激情世紀”網站上傳淫穢圖片28張,點擊次數累計3.6萬余次。
被告人陳某 研究生文化。他在2010年8月,通過“激情世紀”網站上傳多部淫穢文章,點擊瀏覽達到2萬余次。
被告人姚某 大學文化。自2011年6月以來,在家中通過“激情世紀”網站上傳淫穢小說30余部,被點擊瀏覽3萬余次。
被告人韓某 大學文化。2011年3月至6月,在家中通過“瑪雅論壇”網站上傳淫穢圖片423張。
數據分析
朝陽法院對2009年至2011年審理的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物品犯罪案件進行了調研。通過調研,發現此類案件呈現以下幾個特點:
案件數量迅猛增長
隨著互聯網應用的普及,此類案件逐年呈倍數增長,2009年至2011年間,朝陽法院共審結此類案件20件,判處被告人20人。其中,2009年1件;2010年為4件;2011年達到15件,呈現迅猛上升勢頭。
犯罪主體“一高一低”
“年齡低,學歷高”是此類犯罪案件的典型特點。該法院判處的20名被告人中,年齡在35歲以下的共15人,占75%,其中最小的僅23歲。被告人文化程度在大學以上的共14人(包括2名高校在讀生),占70%,其中碩士研究生文化的有2人。
犯罪手段不斷翻新
朝陽法院審結的傳播淫穢物品犯罪案件中,均是依托、利用互聯網進行傳播,犯罪手段呈現多樣性和“新穎”化,比如通過QQ空間存儲大量淫穢視頻供他人下載,通過個人博客張貼淫穢博文或圖片,為提高瀏覽淫穢網站權限而轉載上傳圖片、視頻,為擔任淫穢網站管理員或版主而進行淫穢視頻、圖文上傳管理等。
傳播靈活交互性明顯
通過互聯網傳播和接收淫穢信息,都極具靈活性。憑借一臺聯網的電腦,傳播者可以隨時傳送淫穢信息,受傳者也可以隨時瀏覽已進入網絡的信息。
網絡傳播的特點,也決定淫穢網站中傳受雙方存在很大的交互性。淫穢網站內容的傳播者本身也是受傳者,受傳者也容易充當傳播者,角色位置可以方便地、頻繁地交替互換。
不以牟利為目的
朝陽法院所審結的傳播淫穢物品犯罪案件中,20名被告人中整體文化程度較高,大多具有正當職業,甚至還有人擔任公司高管。
因缺乏道德追求和職業自豪感,實施此類犯罪并非出于生計需要,不以牟利為目的,以傳播淫穢物品來尋找在現實中失落的自我,獲得所謂成就感與管理特權,以填補精神空虛。文/記者 張彬 曹博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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